我們生活的空間充滿各類聲音,有些弱如蟲鳴;有些則強如炮轟;有些聲音尖如汽笛;有些又沉如悶雷;有些聲音悅耳動聽;有些聲音吵鬧難忍。聲音的性質是如何確定的呢?原來聲音的大小,與“聲壓”有關;聲音的尖或沉,與音頻高低有關;聲音是悅耳還是吵雜,與“音調”是否和諧有關。
1、 音頻音頻就是聲音的頻率。一個振動物體,每秒鐘振動的次數為該物體的振動頻率,頻率的單位為赫茲。一般地說,振動頻率在20赫茲到20000赫茲之間的潑動人類是可以聽到的,因此稱為聲波。20赫茲以下和20000赫茲以上分別屬于次聲和超聲的范圍,人耳不能聽的。在不同頻段,人耳的感受力并不一致。一般情況下,音頻在1000赫茲以下,隨頻率降低,聽覺會逐漸遲鈍,因此,人耳對低頻噪聲較容易忍受,而對于高頻噪聲則感覺較敏銳,耐受力差,若長期生活在偏高頻率的巨響環境中,會引起耳朵嚴重失聰。
2、 聲壓 人類的聽覺領域相當廣闊,平均大約是從2×10-5~20帕左右。也就是說,我們能聽到一個最強聲源的音量,有可能是一個最弱聲源的20萬倍。為了方便表達聲量大小。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能聽到的聲音,其聲壓級在0-120分貝左右。正常人的聽覺所能感受下最小聲級為0分貝,輕聲耳語約為30分貝,相距1米左右的會話語言約為60分貝,公共汽車中約為80分貝,重型載重車、織布車間、地鐵內噪聲約為100分貝,大炮轟鳴、噴氣機起飛約為130分貝(生活中常見的噪聲分貝值如下表)。使人耳痛的聲壓級界限叫痛閥,數值為120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