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再生水的利用應該說還是能夠基本滿足已有用戶的水質要求,但是再生水在利用過程當中確實還存在安全性的問題。 安全性的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是再生水的水質穩(wěn)定性問題,因為隨著進水水源的波動或是處理工藝的不同,水質難免會出現波動。目前很多企業(yè)所謂水質“達標”,大多采用“模糊概念”——即平均達標,但實際情況是,水質可能會出現波動,那么水質較差的時候可能就不能達標了。而對用戶來講,用戶是無法接受平均達標這一說法的,必須是完全達標——無論何時何地水質都必須滿足用戶需求水質。 第二個問題是,目前我國對再生水的使用標準還很有限,水質的考量指標不是很多。再生水畢竟是通過對污水處理后產生的,這就可能會殘留一些有害成分,而這些成分在現有的考量指標中沒有規(guī)定,但是再生水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和人體進行接觸,這樣再生水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就會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和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