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的排污率是指鍋爐排污量占鍋爐蒸發量百分率,以下式表示: 式中 P—鍋爐排污率,%; QP—鍋爐排污里,t/h; Q爐—鍋爐蒸發量,t/h. 鍋爐的排污總是要損失一些熱量的,實踐表明:排污率每增加1%,可能會使燃料耗量增加約3%,排污率越大,則造成的經濟損失也越大,所以在保證鍋爐蒸汽品質合格的前提下,應盡量減少鍋爐的排污率,一般鍋爐排污率,應不超過下列數值: 以軟化水作補給水的工業鍋爐5%; 以除鹽水或蒸餾水作補給水的凝汽式電廠鍋爐1%; 以除鹽水或蒸餾水作補給水的熱電廠鍋爐2%; 以軟化水作補給水的凝汽式電廠鍋爐2%; 以軟化水作補給水的熱電廠鍋爐5%; 為了防止爐內有水渣積聚,鍋爐排污率應不小于0.3%。 如果鍋爐排污率超過了上述標準,應采取措施使其降低。如改進補水處理工藝,采用措施降低凝汽器漏泄率和采用凝結水處理工藝等以改善給水水質,或者完善鍋爐汽包內水、汽分離裝置或加裝清洗裝置,以改善蒸汽品質等。 |